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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苏区的各项建设(一)

浏览:次  更新:2021-12-31

一、苏区党的建设

党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沿革

隆南苏区党的组织在大革命时期就建立了。1926年8月,楼南第一全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中共赣州支部干事会在赣州城区大新开路黄家精成立,朱由铿任支部书记,陈赞贤、谢学琅分别担任支部干事。1926年10月赣州支部升格为中共赣州特别支部干事会。陈赞贤任书记,袁属于中共江西区委领导:1927年1月升格为中共赣州地方委员会。隶属于中共江西区委领导,梁郁华(后郭庭献、朱由铿)任书记、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清党军进入赣南清党,中共组织被破坏,党员被追转入地下或外地隐蔽1927 年党的八七会议后,在南昌起义壮举的推动下。赣南党组织逐步恢复活动。赣南革命斗争进入土地革命运动的新时期。

土地革命斗争时期赣南苏区党的组织系统和机构沿革可划分为下列时期:

是领导农民武装暴动时期(1927年8月至1929年1月)。党的八七会议后,赣西南就分别成立了党的特委组织。赣南特委于1927年10月下旬在赣州成立。中共赣南特委,由汪群任书记。赣南特委辖有赣州、信丰县委和于都、南康临时县委以及兴国、崇义特支。赣南特委隶属于中共江西省委领导。

1928年1月上旬,中共江西省委为实现武装制据赣西南计划、微销了中洪精南特委和中共赣西特委,在赣州成立中共赣西南特委、王锥宪任书记(后伊继任)下辖赣南、晓西的5个县委、2个临时县委、4个区委和特区委、2个特支,另有4个县也有党的活动。1月下旬,万安暴动失败后,万安、遂川、泰和等县党组织遭受严重摧残。2月下句,中共江西省委决定撒销中共赣西南特委,在赣西南地区分别建立中共赣南特委、湘赣边特委和吉安县委。

中共赣南特委于1928年3月初在赣州恢复,曾延生任书记。可是特委恢复不久,就于同年3月23日被国民党军独立第七师破获,正在赣州指导工作的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原赣西南特委书记宛希俨,赣南特委书记曾延生、特委领导人陈敬魁、蒋竞英等12人,被捕遇害。同年4月。中共江西省委派汪群回到赣州,恢复特委组织,并任中共赣南临时特委书记。汪群设法与于都、兴国、南康、信丰等县党组织取得了联系。不料,1928年10月,设在赣州城内田螺岭 10号的中共赣南临时特委机关,又被国民党军独立第七师破坏,汪群夫妇同时被捕牺牲。中共赣南临时特委再一次停止活动。

1928年底,赣南各县党组织负责人自动在于都县步前冈集会,商议恢复特委组织,推举杨柳春任临时特委书记。此时,赣南辖有信丰、于都崇义、安远等4个县委,兴国、南康唐江、大余西华山矿区等3个区委,以及于北特区委、兴(国)万(安)赣(县)边特区委、大余县工委等组织

二是创建赣西南苏区和中央苏区时期(1929年1月至1930年11月)1929年四五月间,红四军在于都、兴国、宁都3县分乓发动群众,帮助这些县建立了一些基层党组织。4月上旬末,红四军前委在于都县城昌村小学召开了于都县党员活动分子会议,帮助改选了县委领导成员。4月中旬,红四军前委派李春华到兴国任县委书记。5月初,又帮助建立了中共宁都临时县委。同月,中共赣南特委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了中共赣南特委执委委员 11人,常委5人,选举萧韶任书记。下辖有于都、兴国、信丰、寻乌、安远等5个县委,宁都、赣县临时县委以及中共于北特区委、兴万赣边区委、南康县唐江特区委、大余县工委。赣南特委机关先驻于都县步前冈,1929年7月迁驻赣县江口小均坑等地后迁南康县唐江、龙回、10月迁入赣川城、特委书记策部于同年七八月同西至赣东北工作廖贵潭接任赣南特委书记。1929年10月10日,国民宽赣州当局实行大搜捕,设在赣州城内的赣南特委机关再次被破坏。特委书记廖贵潭被捕后牺牲、其后,特委书记由丛允中接任。特委机关仍设在赣州城内。

1930年2月上旬。红四军前委书记毛泽东主持召开破头联您会议时持赣西、赣南两特委合井,成立中共赣西南特委、3月下句。中共赖西南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召开,正式选举成立了以刘士奇为书记的中共赣西南持委。接着,在中共赣西南特委之下,先后成立了中其东路、西路、北路和赣南东河、西河等5路行委组织,领导所辖各县党的组织、至1930 年10月,中共赣西南特委已辖有吉安、泰和、吉水、安福、万安、永新、莲花、袁州、分宜、峡江、永丰、乐安、南丰、宁都、兴国、赣县、于都、崇义、上崇、瑞金、遂川、寻乌、安远、信丰、南康、南维、新余等27个县委和临时县委,还辖有14个区委、2个特区委,共有党员25000余人。1930年10月上旬,在吉安成立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书记李文林),下辖赣东、赣西、赣南和北路等4路行委。此时,因设在白区的中共江西省委迭遭破坏,江西省行委实际上成为江西全省党团和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三是红军反“围剿”时期(1930年12月至1931年10月)。1931年1月15日在宁都小布成立中共苏区中央局后,即撤销了原江西省行委机构,于1月17日宣布成立中共赣西南临时特区委(后改为中共赣西南特区委),陈毅任书记。特区委直属于中共苏区中央局领导。赣西南特区委之下,先后成立了中共东路、南路、北路、西路和西河5个分委组织。其中涉及赣南范围的有:

中共东路分委书记谢唯俊,领导永丰、乐安、宁都、南丰、广昌、石城等县委和宜黄县工委。分委机关驻宁都县。

中共南路分委书记罗寿男,领导兴国、于都、赣县、万安县委和于北区委,分委机关驻赣县白鹭。

中共西河分委书记陈致中,领导信丰、安远、上犹、崇义、南康县委和赣州市委、西华山特区委、唐江特区委。分委机关先驻信丰县周坪,后移驻上犹县营前。

至1931年5月,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共辖有25个县委、1个县工委11个区委和1个市委

1931年6月初、中共苏区中央局对苏区党组织进行调整,微销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在赣江以东苏区(又称赣东南苏区),分别成立中共赣东赣南、永吉泰等3个特委;另将赣江以西苏区与湘东南苏区合并设立通赣边省,成立中共湘赣临时省委。

中共赣东特委于1931年6月中旬成立,机关驻宁都县黄陂乡山堂村特委书记谢唯俊。特委成立时辖宁都、广昌、乐安、宜黄、南丰、瑞金等县委和石城县工作团。同年8月上旬,特委机关移驻瑞金县城。10月其所辖的石城县也成立了中共县委。

中共赣南特委于1931年6月16日在兴国县城成立。特委机关设在兴国县城寿庭公祠。10月底,特委机关移驻于都县城。特委成立时,原定辖兴国、于都、万安、赣县、信丰、安远、寻乌、会昌、南康、上犹、崇义、南雄等县委。但是,1931年7月后,信丰、上犹、崇义等县委及万安、泰和河西地区党组织划隶中共湘赣省委领导寻乌县又与广东蕉岭平远县联合成立中共蕉平寻县委,隶属于中共闽粤赣边特委领导;安远、会昌当时与赣南特委交通中断。因此。中共赣南特委实际只辖有兴国万安、赣县、于都等4个县委和中共于北特区委。中共赣南特委书记陈毅。委员有罗寿男、胡灿、萧自峥、张芳惠、李卓然等人。

这一时期,由于革命斗争的需要,闽西苏区与广东东江苏区及赣南部分县苏区合并,于1930年10月底由中共中央划为闽粤赣特区。1930年11月初,成立中共闽粤赣苏区特委,邓发任书记。赣南有部分党组织曾划归其领导。

1931年6月下旬,为做好红军第三次反“围剿”战争准备,经中共红一方面军临时总前委决定,成立了中共闽赣边界工作委员会,由周以栗任书记,领导红十二军军委、红三十五军军委、中共闽粤赣临时省委和汀州、连城、石城、瑞金等县党组织;同时在赣南成立中共南路工作委员会,以陈毅任书记,统一领导中共红三军军委和中共赣南特委。中共闽赣边界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南路工作委员会,均受中共红一方面军临时总前委领导。

四是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以后1931年1月至1934年10月)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中央苏区只辖有江西、闽粤赣(福建)两省:1933年4月和同年9月,中央苏区先后增设闵赣、粤格两省:1934年7月下旬义增设了赣南省。这一时期,中央苏区计有6个中共省委组织、其中在赣南境内有3个省委组织。

中共江西省委、1931年10月成立中共江西临时省委,任弼时任临时省委书记、临时省委机关驻兴国,领导赣东、赣南和永吉泰等3个特委及其所辖各县党的组织1931年11月,召开苏区江西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共江西省委,选举卢永炽(卢德光)任省委书记。卢永炽参加赣南会议后趁回闽粤赣临时省委移交工作之机携款逃离苏区。此后由陈正人任代理书记。1931年12月起,李富春任省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成立后,原所辖的中共赣东、赣南、水吉泰等3个特委撤销。各县党组织直接由中共江西省委领导。1933年9月27日至10月4日.江西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博生县(今宁都县)七里村召开、大会选举李富春、曾山、陈毅等47 人为省委执委委员,谢佩兰等9人为省委执委候补委员。选举李富春、刘球贤、萧瑞祥、廖信中、谢玉钦、蔡畅、曾山陈毅、娄梦侠、张绩之、刘启耀11人为省委常委,李富春当选为省委书记

中共江西省委在1933年5月江西苏区疆域最大时期,曾辖有兴国、瑞金、宁都(博生)、胜利、于都、赣县、信康、安远、寻乌、会昌、石城、万泰、永丰、公略、崇仁、宜黄、乐安、新干、广昌、黎川、建宁泰宁多个县委和南丰临时县委。1933年5月,黎川、建宁、泰宁3县划归新设立的闽赣省领导。同年7月22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江西苏区增设洛口、长胜、太雷、杨殷、龙冈、门岭、西江、赤水等8县。这样,江西省委所领导的县委增加到27个。是年9月粤赣省设立,原江西省辖的于都、会昌、西江、门岭、寻乌、安远、信康等7县划归粤赣省领导、江西省委所领导的县委是:兴国、胜利、赣县、杨殷、博生、洛口、长胜、太雷、瑞金、广昌、赤水、宜黄、乐安、新干、崇仁、龙冈、公略、万泰等20个县委和永丰临时县委。1934年7月,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决定以于都为中心新设立赣南省:原江西省辖的赣县、杨股两县划归赣南省领导。瑞金、西江、太雷、长胜又于1934年5月划属中央直属县随着第五次反“围剿”不断失利,江西苏区日益缩小,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和中央机关撤高中央苏区前夕、中共江西省委仅转有兴国、胜利、博生、洛口等十个苏区县委和石城、公略、万泰、龙冈、乐宜崇、广赤、南丰等7个游击区县委(或临时县委)。

从1932年3月至1934年10月,中共江西省委还在江西省辖区内先后设立过9个中心县委_其中中共宁都中心县委、会昌(寻安)中心县委、于都中心县委等均设在赣南境内。

中共宁都中心县委:1932年6月设立,辖宁都、南广、石城、宜黄、乐安5个县委。机关驻宁都城、1932年8月该中心县委撤销,分别成立中共乐安、南广两个中心县委。

中共会昌(又称会寻安)中心县委:1932年6月设立、辖会昌、寻马、安远3个县委。机关设会昌县筠门岭区坝笃下。1933年8月因决定新设立粤赣省,会昌、寻乌、安远3县划属粤赣省辖,因而撒销了会昌中心县委中共于都中心县委:1932年8月设立,辖于都、赣县、信丰(信康)3个县委。机关设于都县城大佛寺。1933年8月撤销。

中共粤赣省委。中共粤赣省委于1933年9月成立后,辖有会昌、西江、门岭、于都、寻乌、安远、信康7个苏区县委和兴(宁)龙(川)、信康赣(信丰、南康、赣县)两个游击区县委,还辖有武西工作委员会和会西工作委员会。1934年2月,因寻乌县苏区失守,中共寻乌县委与安远县委合并,成立新的中共寻安县委。1934年7月后,于都、信康(1934年2月改称登贤)两县委又划归新设立的赣南省委领导。至1934年10月,粤赣省委仅辖会昌、西江两个县委。中共粤赣省委书记一直由刘晓担任省委机关驻会昌县文武坝。

中共赣南省委。中共赣南省委是1934年7月设立的。钟循仁任省委书记。赣南省委成立后,辖有于都、登贤、赣县、杨殷4个苏区县委和信康赣、寻安会(1934年9月由寻安县委和门岭县委合并成立)两个酒击区县委。省委机关设在于都县城天主堂右侧平房内。

此外,在赣南苏区活动的红军系统中设立了党的独立领导机构。中共红四军前委、中共红一军团前委和中共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等机构都对能成地方党组织进行过指导和领导

中央苏区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央苏区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前期是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中共苏区中央局,后期是新的中共中央局一中其中央。

赣西南的党组织,在1929年1月以前,受中共江西省委领导、1929年1月以后至1930年底,除受江西省委领导外,还受中共红四军前委(后为中共红一军团前委、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领导,也就是说,自1929年1月至1930年底,中央苏区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共红四军前委和后来的中共红一军团前委(1930年6月成立)、红一方面军总前委(1930年8月成立)。1931年1月15日在江西中央苏区宁都县小布成立中共苏区中央局后,中央苏区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就是中共苏区中央局。

由于王明“左”倾错误严重危害,党在白区的城市工作受到重大损失。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也于1933年1月中下旬抵达瑞金,与中共苏区中央局成员会合后,组成新的中共中央局,以博古、张闻天等为常委,推选博古为负责人。

中共中央局设组织部、宣传部和秘书处,另设中央党报委员会。组织部长任弼时,1933年5月后为罗迈(李维汉):宣传部长张闻天,潘汉年后担任过副部长;秘书长先为严重(即严仲),后为邓湘君,长征前改为王首道:中央党报委员会书记由张闻天兼任。

1933年夏,在中共中央局内成立了中共中央组织局。这是一个负责中央局日常工作的班子。中央组织局主任李维汉(罗迈),成员有张闻天、陈云、王稼祥等。1934年1月15日至18日,中共中央在瑞金沙洲坝乡大埠村福主庙召开六届五中全会会议选举成立了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对外则以中共中央名义领导工作。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作了调整,组织部长李维汉,宣传部长张闻天,妇女部长李坚贞,秘书长邓颖超,原先的中共中央组织局仍保留。这种格局一直保持到1934年10月中央机关和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时为止。

苏区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

随着革命的发展,赣南地区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赣南在1926年8月成立第一个中共支部时,只有3名党员。1927年春发展到630人1928 年底有 1500 余人。1929 年5月统计共有党员3000余人。1930年数全赣南党员数发展到7700人以上。1933年最多,约有50000人,当名当时赣南苏区人口总数的2.4%。在整个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赣南先后建立的中共特委(或相当于特委)一级组织共有22个,建立中共中心县委组织4个,中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一级)组织40个。

党组织的发展壮大,是革命发展的根本保证。然而,由于“党的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由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成分所构成的"因而党内存在种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存在小农意识、保守思想、家庭戏念。地方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金钱主义等现象。这些非无产阶级意想的存在,防碍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如让其滋长发展,势必对革命造成危害。因此,赣南党组织在经受血与火的斗争考验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1929年12月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后,赣南党组织即以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精神,进行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并且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在思想建设方面:

第一,注重向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灌输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注意提高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对广大人民群众,则注重宣传党和红军的政治主张和方针政策,提高全体人民群众的革命觉悟。为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中央苏区在印刷出版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由中央出版局出版发行了一大批马、恩、列、斯著作,如《共产党宣言》、《论“左”派幼稚病》、《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国家与革命》、《论反对派》等。许多党员、干部得到这些著作后,如获至宝、珍藏身边,反复研读。中央党校、苏维埃大学、红军大学等高等和中等学校。以及各种类型的训练班,都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1933年春夏间,中共中央局和中共江西省委机关,还分别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和“马克思主义研究分会”。张闻天等阿志经常向干部、党员作马克思主义理论讲演。可以说,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中央苏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始终。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抓得很紧,形式也更加多种多样。党员学习后要考试,公布成绩,评比竞赛,通过学习,许多原来没有文化和理论基础的贫苦工人、农民,都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提高了思想觉悟。他们在苯哈斗争中逐步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

第二、政治思想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入耳入脑,效果显著。以宣传工作而论,既有文字宣传,也有口头宣传,形象宣传。文字宣传形式有:印发张贴各类布告、宣言、传单、刷写标语、口号、红色歌谣,创刊出版各类报纸、刊物、图书等等。口头宣传主要是演讲宣传、现场鼓动。形象宣传主要是通过戏剧、歌曲、绘画等等艺术形式和艺术活动,寓教育于娱乐之中。由于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做到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因而对提高党团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起到很好的作用。

第三,发动党员干部人人动手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起宏大的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做到专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与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紧密结合。这样,既可形成一种强烈的氛围,受教育面又广,效果特好。

第四、注重通过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苏区党组织都制定并坚持了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每周要有3次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每周开一次党小组会;党支部每周都要开支委会,研究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每月以支部为单位坚持上一次党课:每逢星期六为党的活动日;等等。

由于加强了党员队伍建设,赣南苏区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扩大红军为例,1932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两个月中,公略、于都、宁都、兴国等9个县统计,共扩大红军8977名,其中党团员共4133名,占总数的48%。兴国模范师全师5161人集体报名上前线,就是在模范师党团员和干部带动下涌现出来的典型。1934年夏扩红运动中,于都县保林区石田乡党支部书记蔡桂香,带领整个支部的党员,集体报名当红军。在他们的带动下,这个乡这一次报名当红军的人数就占全区的80%。除了自己带头外,广大党团员还带头动员自己的亲属参加红军。兴国县委提出的党员干部“十带头”,不仅当时受到全县人民的称颂。至今仍在影响着赣南苏区的广大党员干部。至于在战场上带头冲锋陷阵,在艰苦困难的任务面前抢挑重担,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保卫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惜流血牺牲,等等。

在组织建设方面:

苏区时期无论地方还是军队的党组织,除了始终注意加强各级领导机构的建设外,还特别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当时,党的支部基本上起以乡为单位建立的。有些支部党员人数较多,就在支部之下建立分支部。据统计,赣南苏区各县90%以上的乡都建立了党支部,如兴国县115个乡建立支部123个,瑞金县78个乡建立支部123个。在红军部队和游击队中,“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一直没有改变。

在艰苦复杂的革命斗争中,党支部很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像兴国的长冈乡支部、高兴区黄岭乡支部、于都的平安乡支部等等,都是受到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局表扬的坚强战斗堡垒。

苏区时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有着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是注重抓好支部干事会班子建设,使党支部有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设支部干事会,由3至5人组成。1933年苏区中央局召开闽赣两省组织工作会议时,根据变化的情况,决定支部干事会可扩大到9人至11人。干事会中除设书记、副书记外,还设工会、军事、宣传、党员教育、妇女、贫农团、统计调查收党费(即组织干事)、苏维埃、青年等干事;并且规定工会、宣传等干事之下还可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宣传工作委员会。由于支部是以乡为单位建立的,范围较大,因此适当扩大干事会人数是必要的。各级党组织都十分注意加强对支部领导成员的培养教育,经常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中共苏区中央局从1932年夏起,还每年发动开展一次“支部改造运动”,发动全体党员对本支部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发现缺点错误,制订整改措施;同时对支部领导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洗刷那些不称职的支部领导成员,选举那些积极工作、革命斗争坚决、群众观点好的党员,担任支部领导。

二是制定颁布支部工作条例、法规,使基层支部工作有所遵循、规范。中央苏区基层支部的领导同志,大多数党龄不长,缺乏支部工作经验,为了适应加强支部建设的需要,苏区党的领导机关先后制定、颁布一系列支部工作条例、法规,供支部工作的同志学习、参考,并逐步形成较为规范化的工作制度。红四军中最先制定的支部工作条例性文件,是1929年7月13日由第三纵队政治部编写的《党员训练大纲--支部工作》。后来,红军政治机关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红军党支部建设的一套较为完整的条例、法规,如1932年初红军总政治部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中党的连支部及团委暂行条例》及《支部工作纲要》等。苏区地方党组织也及时制定了一些有关条例,如1931年6月7日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发出的《关于支部工作的布置》等文件,对支部工作的重要性、支部组织的建立、工作内容、支部各种会议的召开及应注意的事项、党小组的建立及活动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非常便于基层党组织操作。

三是建立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抓好典型和重点,以重点带动一般,以先进带动后进。所谓“中心支部”,就是在一个地区,由于这个支部所处的地理位置重要,它的工作可以影响周围的支部,那么这个支部即确定为“中心支部”。所谓“模范支部”,就是各项工作都处于先进行列的支部。1932年夏,中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提出,每个县、区都必须有计划地建立党的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根据中共苏区中央局的要求,各县委、区委领导在时间和人力的分配上,都重视抓好这两类支部的建设地方党委的委员、都分别编入到这两种支部中去参加组织生活,实行面对面的领导,通过抓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取得经验推广全面。

四是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支部生活能正常开展。主要是3个方面的制度:(一)会议制度。规定支部(包括分支部)干事会每7天开一次,党小组会每5天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个月开1次。红军中由于情况特殊,开会时间灵活掌握。(二)党费收缴制度。(三)工作报告制度。支部要定期向区委、县委报告工作,区委、县委、省委也要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这样既可使上级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情况,也可使基层党支部的同志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在作风建设方面:

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群众,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尾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的三大作风中央苏区时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为党的这三大优良传统作风的形成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亲自培育出了苏区干部好作风。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毛译东历来注重研究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现状,注重到实际斗争申进行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1929年1月以后在领导创建中央苏区的斗争中,他对党内越来越盛行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作风、深感忧虑和痛心。因此,1930年5月在作了著名的“寻乌调查”之后,写下了《反对本本主义》这一著名文章,提出了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则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在深入调查研究方面,毛泽东为全党树立了榜样。仅在1930年5月至11月,他就先后进行了“寻乌调查”、“兴国调查”、“东塘村调查”“水口村调查”。1933年11月,为指导乡苏维埃、市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他系统地进行了兴国长冈乡调查和福建才溪乡训查,他对两乡调查所得,整理出来,公开发表;并在此基础上写出《乡苏怎样工作》一文,还在苏维埃大学给党员讲授。除了上述调查之外,毛泽东还进行了其他许多调查。每一次调查,他都不耻下间,甘当小学生。他不仅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调查,还善于将调查所得作理论分析、研究,从中得出指导中国革命的正确结论。因此,每次调查都有收获。对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都有新的正确的认识。

除了自己亲自动手调查之外,毛泽东还强调要教育党员干部注重社会政治经济的调查和研究,由此来决定斗争的策略和工作方法。毛泽东亲自为红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工作人员制定了详细的社会调查大纲,甚至亲自动手设计各种调查表格,交待调查中准确填写的注意事项。在毛泽东的教育和带动下,从1929年春到1932年春,中央苏区红军指战员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兴起了一股调查研究的热潮。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在苏区时期,苏区的党政军干部,以其所受的教育和斗争实践,懂得“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的道理。因此,他们对毛泽东提出的“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建立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以及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大会上代表党和苏维埃政府提出的:“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都能比较自觉去做。他们能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所表扬的兴国长冈乡和上杭才溪乡苏维埃工作人员,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所以,苏区党政军干部能得到群众真心的拥护,苏区群众由衷地说:“红军共产党什么都为我们想到了!"“政府工作人员真正关心我们!”

党和苏维埃政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人民群众也就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拥护苏维埃。赣南当时苏区人口只有241万,其中青壮年人口仅50万至60万,但前后参加主力红军和地方红军的就达33万余人。兴国县苏区总人口23万余人,革命烈士就有23000余人;瑞金苏区总人口24万,烈士有17200余人:于都县苏区总人日34万人,烈士有16000余人。这是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得到群众真心实意爱戴和拥护的必然结果。

三是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内经常开展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克服党内各种不正确倾向的重要措施,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标志之一。红军中从1929年夏开始,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有了较明确的规定。1929年12月底召开的红四军党的“九大”通过的决议案,将正确的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作“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武器”。在苏区时期,各级党组织都形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而且在党员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形成风气当时苏区党的组织向上级机关报告自己的工作,从不隐瞒自己缺点和错误。有些比较严重的错误缺点,都能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作出自我批评。这种优良的作风,后来在党内继承发扬,形成为党的优良传统。

四是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苏区党的干部掌握各方面的权力,但是,他们不是高踞于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而是与群众艰苦与共、患难相依,“有盐同咸,无盐同淡”,没有一点特殊,真正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生活上低标准,工作上高标准,勇于拼搏勇于献身,争创第一等工作。这也是当时的风气。苏区时期正值战争时代由于国民党对苏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物资匮缺,生活艰苦。但是艰苦难不倒共产党员,难不倒苏区干部,难不倒英勇的红军战士和人民群众,反而更能坚定人们的革命意志。党的干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那时从中央政府主席到乡村干部,没有薪饷,只有少量伙食尾子。1933年冬为克服困难,节约经费,家住苏区的本地干部,连伙食费也不要公家发,自己从家中背米去办公。后方工作人员每天吃两餐,节约一餐口粮支援前方红军。“节约每个铜板为着战争和节命事业”这句口号成为大家自觉的行动。1934年3月13日《红色中华》发出“为4个月节省80万元而斗争”的号召,全苏区党员、干部、群众和红军战士闻风而动,很快就超额完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成为时尚。

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到党的兴衰存亡。中央苏区时期,虽尚未提出“党网”这个概念,但是党组织始终进行着自身的作风建设“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闹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这首当年在苏区广泛流传的山歌,是苏区群众对苏区干部作风的热情赞扬。

中央苏区党的作风建设能取得如此瞩目的成就,“苏区干部好作风”得以在中央苏区这块红色土壤中孕育成长,原因是多方面的,其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

在中央苏区时期党的建设有成功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这些教训主要是:

一是发展党员时搞“突击入党”和“唯成分论”。从1929年底开始,中共中央为迅速改变党内工人成分过少的状况,要求各地突击发展工人入党。1930年8月,中共赣西南特委曾提出3个月之内党员人数要由3万人扩大到15万。赣南行委在同年11月也提出,全赣南在一月之内扩大党员一倍以上,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以后,在王明“左”倾错误建党思想指导下,突击发展党员的不正常做法有了进一步发展。1932年春,他们将大规模突击发展党员的所谓“革命竞赛”活动,由上海扩展到中央苏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数次开展突击发展党员活动。1933年5月,中央苏区再次掀起突击发展党员热潮,要求在一个月内“扩大一倍新党员”,“使女党员增加一倍半以上”。结果,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召开群众大会报名入党和摆摊设点招收入党等怪现象。这样就使一些不够党员条件的分子加入到共产党内,影响了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由于在发展党员时过分强调突出工人和贫农成分,而将一些经过长期考验、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却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的先进分子(主要是知识分子),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甚至将一批已经入党并经受了严峻考验的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党员,当作阶级异已分子清洗出党。结果同样降低了党员质量,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这种“唯成分论”错误,直到1933年5月才得以纠正。

二是提拔干部搞“唯成分论”。据中共江西省委1932年7月统计,瑞金县区委干部总数93人,其中工人、雇农、贫农出身的占82%,中农出身的古 12.5%,知识分子干部无一人。中共中央局干部中,工人占46%,贫农占44%,知识分子为数极少;在文化程度方面,能写普通信件的129人。占31%:略识文字不能写东西的181人,占43%;完全不识字的84人,占20%。干部队伍的这种状况,必然影响苏维埃事业的发展。

三是肃反扩大化。肃清“AB团”和“社会民主党”错案以及肃反打大化错误,使大批优秀干部蒙冤遇害。“AB团”是1926年冬北伐军攻克南昌后,蒋介石指使陈果夫授意段锡朋、程天放等人在南昌成立的反革命组织。“AB”是英文Anti-Bolshevik的缩写,即反布尔什维克。其目的是反对共产党,夺取江西省领导权。1927年4月2日共产党领导南昌的群众给予严重打击,该反革命组织即行解体。

但是,当时中共江西省委却一直认为“AB团”组织仍然存在并在活动,而且渗透到了苏区内部。而赣西南苏区在肃反时又捕风捉影,声称“破获”了潜伏在红区的“AB团”,并且刑讯逼供,苦打成招,造成“AB团”无孔不入、神通广大、渗透到了苏区各级组织的假象。一时间,赣西南苏区“AB团”越打越多。尤其是当时缺乏开展党内斗争的经验,将党内对一些问题的意见分歧、对思想一时落后、或犯有某一错误的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说成是反革命“AB团”捣乱。最后竞发展到谁的文化程度高、谁的字写得好,谁就有可能被怀疑是“AB团”成员。于是,便得出这样的结论:“江西的党与团,政权,群众组织各领导机关,过去几乎都是地主残余富农知识分子所把持,而这些分子最大部分都是加入AB团了,……,有许多地方武装中AB团问题亦很严重,总之过去赣西南的知识分子的地方干部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 AB团分子”。1930年12月“富田事变”发生后,反“AB团”的斗争由地方扩展到红军内部。就这样,赣西南苏区一大批优秀党员和干部,如江西省行委的领导人李文林、金万邦、李白芳、谢汉昌、丛允中、罗寿男,赣南的朱学久、钟声楼、胡灿、朱曦东、萧大鹏等人,都遭到错杀。

1931年闽西苏区肃“社会民主党”冤案,也波及到瑞金苏区。全县以所谓“社党分子”罪名被杀害的共435人,其中县委、县苏政府部长拟上的领导干部28人,区委、区苏政府和乡级党政领导干部77人,一般干部273人。

四是王明“左”倾错误的党内斗争方针和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左”倾错误的领导者,以错误的党内斗争代替党内正确的思想斗争,以“家长制”的领导方式代替民主集中制原则。他们“在党内曾经把一切因为错误路线行不通而对它采取怀疑、不同意、不满意、不积极拥护、不坚决执行的同志,不问其情况如何,一律错误地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罗明路线’'调和路线’、'两面派”等大帽子,而加以'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甚至以对罪犯和敌人作斗争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党内斗争”",排斥和打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执行正确路线的同志。“左”倾错误党内斗争方针和宗派主义干部政策,严重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涣散了党的团结,削弱了党的战斗力。

二、苏区的政权建设

苏维埃政权的组织体系

中国革命的首要问题,就是政权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大众开展的土地革命一开始,就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夺取全国政权,并使政权掌握在劳动人民手中为主要目的。并且在革命之初就开始了建立革命政权的实践。在赣南地区,党领导建立的革命政权,经历了由临时政权性质的工农兵革命委员会到由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选举成立的苏维埃政府的发展过程。1931年11月在“一苏大会”上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并且逐步建立、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苏维埃政权系统,突出地表现餐南乃至整个中央苏区政权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中央政权组织。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权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苏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人民委员会、最高法院、中央审计委员会等部分组成。

“全苏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它的取权是:制定、修改、颁布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全国的大政方针:听取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并讨论之:改选中央执行委员会。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召开的“一苏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63人组成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召开的“-苏大会”,选举175名中央执行委员会和36名候补中央执行委员,组成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全苏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职权为:对全苏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负责颁布各项法令,并在苏维埃共和国全境内执行:审核批准一切关于全国政治、经济政策和国家机关的变迁,有权停止执行或变更中执委主席团、中央人民委员会及其他机关的法令和决议;决定内政外交大政方针:改订国家边界,划分行政区域,领导地方苏维埃政权建设:选出和撤销中央人民委员会的委员及主席,撤销和变更下级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委员:制定法院的系统组织及其工作法则;组织并领导海陆空军等等。

中央人民委员会是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即为临时中央政府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负指挥全国政务的责任。中央人民委员和副人民委员(部长)及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第二届中央人民委员会只设主席,未设副主席)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中央人民委员会下设外交、劳动、土地、军事、财政、国民经济、粮食、教育、内务、工农检察、司法等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各人民委员部之下设部务委员会,为讨论和建议该部工作的机关。

最高法院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院长和副院长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任命。最高法院内组织以最高法院院长为主席的最高法院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法院职权内各项重要问题及案件。

中央审计委员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公期间设立。它负责审核国家的岁入与岁出,监督国家预、决算的执行。中央审计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其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任命。

二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地方政权系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地方政权系统,由省、县、区、乡(市)四级苏维埃政府构成。省级苏维埃政权由省苏维埃代表大会、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组成。省执委会选举主席团,为省执委会闭会期间全省最高政权机关。省级苏维埃政府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裁判、财政、土地、文化(教育)、内务、劳动、卫生、粮食、国民经济、工农检察、审计和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政治保卫分局、总务处等工作部门。在中央苏区,曾先后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和赣南等5个省级苏维埃政府。此外,湘赣、湘鄂赣、闽浙赣(赣东北)等省苏维埃政府亦受临时中央政府直接领导。临时中央政府还通过设办事处或派员直接领导等方式,领导了湘鄂西、鄂豫皖、川陕等省苏维埃政府和湘鄂川黔省革命委员会:直接或间接指导了广东东江、陕甘、琼崖等根据地的工作。

县、区级苏维埃政权的产生、机构设置及职权与省级苏维埃政权相似,只是不设审计委员会:区级苏维埃政府也不单独设工农检查、内务和总务机构:政治保卫局在区一级只设特派员。中央苏区所辖的5个省,先后共设立县级苏维埃政府(或革命委员会)66个,其中赣南34个(含湘赣省苏政府所辖的上犹、崇义两县苏维埃政府)。

乡(市)苏维埃政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其执行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亦设主席团,并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乡(市)苏代表直接联系选民。在乡(市)苏政府之下,组织各种经常的或临时的委员会(工作人员均不脱产),负责有关工作,计有:1.扩大红军委员会:2.优待红军委员会:3.慰劳红军委员会:4.赤色戒严委员会:5.防空防毒委员会:6.没收征发委员会;7.国有财产委员会:8.农业税征收委员会;9.公债发行委员会:10.各季的农业生产委员会11.开荒委员会:12.山林委员会:13.水利委员会:14.山林登记委员会:15.查田委员会:16、教育委员会:17.卫生委员会:18.桥路委员会19.粮食委员会:20备荒委员会:21户委员会:22.义务劳动委员会及运输委员会:23.选举委员会:24.工农检查委员会。各委员会都设主任1人,主持工作(不脱产)。这样,就把全乡村民基本上都组织到各种委员会之中去了。这是当时党和苏维埃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经验和方法。

苏区政权建设的特点

苏区的政权建设,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阶级特性,有如下显著的特点:

一是突出了民主政权政治建设。“一苏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这一政权性质,保证了在苏维埃政权之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充分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参政、议政、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民主权利,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以及受教育的权利。苏维埃政权保证彻底实行妇女解放,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和省、县、区、乡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都是由工农兵士群众自己选举出来的。另一方面,广大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又有充分的监督权,对那些犯有重大错误或严重失职,不合民意的代表,选民有撤换之权,或由代表会议通过罢免。对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的监督,真正实行了群众化。“各级工农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由坚决的有阶级觉悟的,在革命斗争中有经验的工人、雇农、贫农及其他最革命分子组成,并随时可以吸收积极的工农分子帮助工农检察的工作。”各级工农检察部通过设立控告局、悬挂控告箱发动群众举报,建立突击队微服私访,组织巡视员和工农通讯员分赴各地检查监督。所有这些,都使工农兵士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体现,使苏维埃国家机关的工作建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使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得到充分贯彻。

二是机构设置精干,办事高效。1931年11月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10个工作部门全部集中在一个大祠堂内,每个部仅一个十几平米的小房问,工作人员包括部长在内也只数人或十数人。省、县、区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数,临时中央政府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分别不得超过90人、25人和15人,若经费困难时还必须减少。鉴于当时交通和通讯手段落后的实际情况,县、区、乡级行政区域都适当划小,这样既可使政府工作机构精干,又便于加强管理。同时,各级苏维埃政府还注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工作的检查监督,经常开展革命竞赛,树立争当第一、争创一流工作的良好风尚。这样,就使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迅速完成。

三是注重苏维埃法制建设。尽管当时处于严酷的战争环境之中,刚刚诞生的苏维埃国家政权对苏维埃法制建设却十分重视。从1931年11月“一苏大会”到1934年1月“二苏大会”召开前后,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全苏大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人民委员会及各人民委员部先后共颁布各类法律、法令、条例、布告等共100余件。其中既有国家根本法宪法、宪法大纲,也有政权机构组织法、选举法,还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以及各类经济法规。这些法律、法令,尽管其中有不少条文内容受到“左”倾错误严重影响,有许多也不尽完善,但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保证苏维埃国家政权的性质、保障苏维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于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促进苏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是坚持立法与执法的严肃性。苏维埃国家政权不仅重视立法,而且重视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和侦察检察、审判机关,建立了新型的革命的诉讼原则和制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苏维埃法律的实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赣南大地上诞生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人民共和国的雏形。党在领导苏维埃事业的斗争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了一套治党、治国、治军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经验教训,为以后夺取和掌握全国政权提供了借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斗争实践,“不但造就了一大批会治党会治国的有力骨干,而且造就了一大批会治军的有力的骨干。这是无数先烈的热血浇灌出来的革命的鲜花,不但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光荣,而且是世界共产党和世界人民的光荣”"。

三、苏区的武装建设

革命武装的发展壮大

在创建和巩固、保卫中央苏区斗争中,以主力红军为代表的革命武装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地发展壮大的过程。

1929年1月14日毛泽东、朱德等率领红四军向赣南游击时,全军只有3600余人、1100余支枪。在游击赣南闽西的最初两个月,因敌人围追堵截,损失600余人、200余支枪。1929年4月初统计,全军仅剩3000余人。后来随着赣南、闽西苏区的开辟和创建,红四军连获战斗胜利,缴获增多,根据地革命青年纷纷加入红军,使部队逐渐发展壮大。1929年6月初统计,全军有3个纵队4500余人、2000余支枪。一个月后发展到4个纵队、6000余人。

1929 年2 月初,彭德怀、滕代远率红五军从井冈山突围游击到赣南时,仅剩280余人。4月1日,红五军与红四军在瑞金再次会合,又恢复到约800人。5月,红五军返回湘赣边界开展游击战争,至同年冬,全军发展到3100余人。

1930年,红军主力部队大发展。这年1月间,赣西、赣南地方武装合编新成立红军第六军(后改称红三军):6月,赣西南地方武装又合编新成立红军第二十军:赣南地方红军也于7月和11月间先后合编成立红军第二十二军、第三十五军、闽西地方武装于1930年3月间合编成立红军第九军(后改称红十二军),6月间又新成立红军二十一军。1930年6月19日,在闽西的长汀城宣告组建红军第一军团(初称红军第一路军),辖有红三军(原红六军)、红四军和红十二军及红二十军、红二十二军,全军团2万余人。在湘赣边活动的红军部队也大发展。1930年6月间新成立红军第八军。6月下旬,在湖北大冶、阳新边界之刘仁八组建成立红军第三军团,下辖红五军、红八军和红十六军,全军团共约1.5万余人。1930年8月23日,红一军团和红三军团在湖南浏阳永和镇胜利会师,组成红一方面军,总兵力约4万人。

从1930年12月至1931年9月,红一方面军经过第一、二、三次反“围则”战争,总人数有所减少,下降至约3万人。1931年12月14日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宁都起义后,红军主力人数又发展到约5万人。此后,中央苏区连续不断地开展扩红运动,大批工农子弟源源不断地输送到红军中。1932年7月,新组建红军第二十一军、第二十二军,1933年2月又在于都新成立红军第二十三军。各军区地方红军部队也迅速发展。1933年6月,中央苏区红军部队总人数发展到12.7万多人,其中红一方面军主力共73382人,地方红军部队47662人。1933年7月至1934年9月,中央苏区红军又相继组建红军第七军团、第九军团和第八军团。经过第五次反“围剿”战争,红军虽然遭受重大损失,仍拥有10万余兵力。其中参加长征的主力红军约87000人,留在赣南坚持游击战争的独立师、团共 16000 余人。

在创建、巩固和保卫中央苏区的斗争中,红军不仅数量增加,在兵种构成和武器装备方面,也得到发展和改善。1929年初红四军初入赣南时,只是单一的步兵,其中约60%的人是徒手兵,手中没有枪支,全军仅有少量的水早机关枪和数门迫击炮。通讯联络手段十分落后,连电话机也没有一部,更没有无线电通讯设备。随着根据地的建立和红军在战场上缴获的增多,红军的质量不断改观。1930年秋,以参军的安源煤有工人为主建立了红军第一支工兵部队随后,又建立了炮兵部队、通讯兵部队也初步组建起来,有线电话逐步装备到团、营一级,无线电收发报机也装备到军和独立师一级。随着根据地的巩固扩大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红军的后勤保障系统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红军战场弹药等物资供应基本得到保障。

红军的战斗力不断提高。1929年2月11日,红四军在大柏地一次歼敌 800 人,算是当时最大的胜利。到1930年2月下旬的吉水水南战斗时,红四军和红六军一纵队联合作战,一举歼敌一个旅,俘敌1600余人缴枪3000余支。1930年10月以后,红军基本上实现了由游击战向带游击性的运动战转变,作战能力进一步提高,敢于面对10万乃至30万数军作战,能进行一次全歼国民党军两个旅近万人的大规模战斗,夺得第、二、三次反“围剿”胜利,共歼敌7万余人、缴获各类武器5万余件。第四次反“围剿”时,红军两次战斗歼敌近3个师,俘敌2万余人。除了善打运动战、伏击战外,红军还进行过城市攻坚战尝试,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又在装备简陋的情况下,经受了阵地战的严峻考验,积累了这方面的丰富经验。

更为重要的是,在创建、巩固和保卫中央苏区的斗争中,毛泽东、朱德等红军统帅们总结创造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军队建军原则和红军的战略战术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毛泽东军事思想。

红军领导系统的健全和完善

随着红军的不断壮大,军事领导系统也不断健全。

1930年6月中旬,在成立红一军团的同时,根据中央决定,宣告成立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以毛泽东、朱德、方志敏等17人为委员,毛泽东为主席,统一指挥红军的军事行动和苏维埃政权建设。但是它成立后并未设置具体办事机构,也未召开过全体会议,未实际行使其领导职权。1930年8月23日,根据中央通知,又将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扩大成立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仍以毛泽东为主席,以毛泽东、朱德等35人为委员不过,它成立后仍只设有办公厅一个办事机构。实际仍未行使具体领学职能。

1930年8月28日,中央总行动委员会决定朱德任红军总司令。10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项英、毛泽东、任弼时、朱德等25人,组成苏区革命军事委员会。1931年1月1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成立,撤销了中共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与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1931年2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苏区中央局需委中分工由毛泽东负责军事工作。同年6月20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俞军事委员会改由毛泽东任主席,朱德、项英任副主席。

1931年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任副主席,毛泽东、周恩来等15人为委员,并由朱德、王稼祥、彭德怀3人组成主席团。中革军委成立后,红一方面军总部撤销,全国红军集中统一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中革军委是全国红军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在组织系统上隶属于临时中央政府,但在政治上接受中共苏区中央局领导,军事行动和一切重大决策仍受上海临时中央制约。从成立之时至1932年6月,中央苏区红军的作战行动由中革军委直接指挥。毛泽东以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名义随军行动,具体指导红军东路军攻打福建龙岩、漳州等战役。1932年6月下旬,恢复红一方面军建制,仍以朱德兼任方面军总司令。7月下旬起,周恩来以苏区中央局代表名义亲赴前方,对红军作战行动实行直接指导。根据周恩来提议,毛泽东不再以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名义指挥红军行动,改任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其权限于指挥作战战术方面为多”;而对于红军作战总计划等重大问题,则另成立前方“军事最高决策会议”讨论决策。“军事最高决策会议”由周恩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4人组成,周恩来为主席,有最后决定权。此后,中革军委领导机关随红一方面军在前方,但不再直接指挥红一方面军的作战。

1933年5月8日,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任命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兼红一方面军总司令,周恩来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委兼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后又加委项英、博古为中革军委委员,由项英代理中革军委主席。1934年2月3日,中革军委改组,仍由朱德任主席,周恩来、王稼祥任副主席。

中革军委的工作机构是逐步建立起来的。1931年2月17日设立军委总政治部。毛泽东任主任。6月后由周以栗代理。5月初设立军委参谋部,叶剑英任参谋部部长,左权代理部务。军委经理部、财务部、军医处、政治保卫处和军械处等机构也先后建立。其中的总政治部和参谋部,均兼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和参谋部。1931年11月25日以后,中革军委工作机构作了调整。设立了军委秘书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政治保卫局经理部、总供给部、总军医处(1932年9月改为总卫生部)、副官处(1932年撤销)、总兵站、后方办事处、抚恤委员会及后方政治部等部门。此外,还设立了红军学校。这些工作机构除后方办事处设在胜利县桥头区外,其余均设在瑞金。

临时中央政府设有军事人民委员部,朱德兼任部长。各省设有军区,各军区之下设若干军分区(亦称作战分区),同时各县区苏维埃政府设立军事部。军区、作战分区和县、区军事部负责指挥地方武装的作战行动以及扩大红军、编练赤卫军、模范少队和支前作战等任务。在赣南苏区,先后设立了江西军区、粤赣军区和赣南军区等三个军区和若干作战分区,

江西军区:1931年11月间设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陈毅任部长。1932年1月9日,中革军委发布命令,撤销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军事部,成立江西军区。2月1日,江西军区总指挥部正式通令成立,由陈毅任军区总指挥(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数月后政治委员改由李富春兼任。彭雪枫亦曾任江西军区政治委员。军区总指挥部先设兴国城郊筲箕窝村,1933年1月迁驻宁都七里村。1934年8月28日,军区总指挥陈毅在兴国老营盘指挥作战负伤,蔡会文接任总指挥。10月又由李赐凡任总指挥,曾山兼任军区政治委员。从1932年下半年起至1933年4月,先后设立第一、二、三、四、五等5个作战分区。其中第一作战分区又称南、广、建、黎、泰分区,1932年10月成立,指挥部设广昌;第二作战分区又称宜乐分区,1932年9月成立,指挥部设乐安县招携:第三作战分区又称会寻安分区,1932年7月成立,负责领导会昌、寻乌、安运、武平4县军事工作,指挥部先后设会昌桂坑、罗塘、长岭、门岭等地。司令员先后为钟亚庆、吕赤水、杨岳彬、政治委员先后为邓小平、杨岳彬(兼):第四作战分区又称永、吉、泰分区、指挥部设吉水县水南:第五作战分区又称于、信、赣分区,1933年2月成立,指挥部设于都。辖兴国、胜利、于都、赣县、信丰、安远等地域,司令员刘雄武,政治委员李宗白、1933年4月江西军区改设为4个作战分区,其第一作战分区原辖的建、黎、泰等县划归闽赣军区领导:第二作战分区仍维持原状;第三作战分区改辖永丰、吉水、公略3县地域;第四作战分区地域扩大到杨殷、兴国、赣县等县;原第五作战分区撤销。

粤赣军区:1933年4月23日由原江西军区第三、五作战分区合并后设立。军区总指挥部先后驻会昌筠门岭、文武坝。先后任军区总指挥的有杨岳彬、张云逸、左权、龚楚、何长工,任政治委员的有何长工等:下辖有第一、二、三等3个作战分区,其中第一作战分区指挥部先后驻干都新陂、小溪,辖信丰、于都、西江等县地域;第二作战分区指挥部驻安远、会昌、寻乌三县交界的清平圩、长安圩、清溪一带,辖安远、寻乌、门岭等县地域,司令员田丰;第三作战分区指挥部先后驻筑门岭、帽村、亭头,辖会昌、武平、上杭河西地域,司令员先后为游端轩、吕赤水刘化生,政治委员先后为邓富连(邓飞)、吴福林、陈伟勋。

赣南军区:1934年5月17 日根据中革军委命令设立。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等机关设于都县城。司令员先后 员先后为项英(兼)、钟循仁(兼)、阮啸仙(兼)。辖第一、二两个作战分区和信康、南雄两个远殖游击区,1934年12月又新成立信康赣雄军分区(后改称赣粤边军分区)。其中:第一作战分区于1934年5月设立,以杨殷、赣县为其作战地域,指挥部设均村,司令员王xx,政治委员有罗孟文等:第二作战分区于1934年5月设立,以登贤县及于都县南部天心河以西为其作战地域,司令员杨海如,政治委员张正芳(阮璧芳)。赣粤边军分区指挥信丰、南康、赣县、南雄及定南、龙南、全南等地游击战争,李乐天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除上述军事领导机构外,为了适应红军反“围剿”战争的需要,在中央苏区还先后成立过瑞金卫戍司令部和中央劳动与战争委员会、战地工作委员会。

瑞金卫成司令部于1932年6月设立,司令员刘伯承兼任(1932年10月后为叶剑英兼任),副司令员刘连标。负责驻瑞金的中央机关安全凡驻瑞金红军部队、地方武装及红军学校的军事行动,均归其指挥,

中央劳动与战争委员会成立于1932年6月,隶属于中央政府领导以周恩来、项英、朱德、邓发、邓子恢等5人组成,主席周恩来,其任务是管理经济、政治、劳动等方面的战争动员工作。1933年6月撤销。

战地工作委员会从1933年2月起设立。其任务是动员和领导红军作战区域及其附近工农群众支前作战。始为县一级机构,办公地点随战场移动。各县战委会受各军区及战区红军部队最高政治机关双重指挥。1934年5月后,在闽赣省、粤赣省和赣南军区所辖地域,先后成立了闽赣、粤赣、赣南3个省级战委会,由各省党、政、军、团负责人组成,实际成为当地的最高领导机关。

赣南革命武装的建设

赣南从1928年初农民武装暴动开始,地方革命武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完整的地方革命武装体系,为创建和保卫中央苏区、为发展、壮大主力红军,建立了不朽功勋。

1928年二三月间南康潭口、赣县大埠、信丰、于都和寻乌等地农民武装暴动失败后,党组织从失败的教训中认识到了建立革命武装的重要性,先后创建了工农革命军第十五纵队(于北桥头),十九纵队(安远)、二十一纵队(寻乌)和二十六纵队(信安定边)。1929年春至1930年冬赣南革命斗争得到红四军、红五军的帮助、支持,地方革命武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先后创建了红十六、二十五、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纵队和红四团、红二十二军、红三十五军等地方红军和主力红军。此外,在这一时期,各地建立了规模不等的赤卫队、游击队组织:1930年5月成立了赣南暴动委员会和暴动总指挥部等地方武装领导机构。

 1931年初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胜利后,为了对地方武装实行统一指挥,提高地方武装的战斗力,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出第十号通告《地方武装的策略组织和工作路线》,对赣西南地方武装进行初步整顿。“通杏”要求各县农村除普遍组织以梭标为主的赤卫队外,还要组织脱离生产的红军独立营、独立团和独立师,在城市组织红色警卫队:要求所有地方武装必须建立党的组织和政治工作制度,加强军事训练,提高战斗力。1931年三四月间,苏维埃中央军委召开了苏维埃地方军事会议。专门讨论地方武装问题,通过了《地方武装的组织编制和军事训练决议案》。(决议案》明确规定:地方武装分脱离生产与不脱离生产两种。凡地方游击队、红色警卫营(连)及特务队,即是脱离生产的组织,是地方红军:赤卫队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地方红军和主力红军的预备军。根据这一《决议》规定,赣南苏区各县从1931年春起都成立了脱产的红色警卫营,区成立红色警卫连。赤卫军组织也普遍建立,每乡编一连或数连成营,每区编一团,每县一师。在进行整顿的基础上,各级苏维埃政府统一设置军事部,还成立了赣西南赤卫军总指挥部,下设东西南北中五路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县地方武装配合红军开展反“围剿”战争。1931年6月初第二次反“围剿”战争结束后,即组建了赣南红军独立师(独立六师)、赣东红军独立师(独立四师)和永吉泰红军独立师(独立五师)。

1932年3月22日,江西军区政治部又颁发了《江西地方武装暂行编制大纲》。《编制大纲》规定,各县现有脱产的红色警卫营、连、排和各种形式的游击队,一律取消,所有地方武装一律编成独立团:全省建立南、北、中3个军,5至9个独立师和一个警卫师。各县独立团拨归就近活动的独立师指挥,其中赣南地区瑞、会、寻、安各县独立团归独立三师指挥:信、康、于、胜、赣等县独立团归独立六师指挥:宁(都)、乐(安)、南(丰)、广(昌)、石(城)等县独立团归独立四师指挥。各县独立团都统一给予番号:会昌独立团为独立三师第五团,瑞金为第六团,安远为第七团,寻乌为第八团:南广独立团为独立四师第四团,宁都为第五团,石城为第六团,乐安为第七团:于都独立团为独立六师第一团,赣县为第二团,胜利第三团,信丰第四团、南康第五团,兴国第六团。此外,每县另成立一警卫连,负责保卫各县红色政权。除上逃脱产、半脱产地方武装外,各县还将有快枪、有训练、能调动远出的青壮年编成赤卫军模范营、模范连:还有不分男女老少编成的赤卫军或少先队,他们都是不脱产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由独立师、独立团、警卫连、赤卫军模范营(连)和赤卫军、少先队组成的完整的地方革命武装体系。

1932年冬,中央苏区腹地各县已成为巩固的苏区。苏区军民在军事上面临的任务,主要是“向外发展革命战争”,扩大苏区,同时准备粉碎国民党军即将开始的第四次“围剿”。中央苏区地方武装的任务,主要是向主力红军输送兵员,配合红军主力作战。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32年7月7日发布第十四号训令,要求在7月内各县或几县联合成立一个红军补充团,训练扩大到主力红军中的新战士。补充团归各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领导,同时就近受军区、军分区、卫戍司令部和军委后方办事处的指挥。1932年9月20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出第十五号训令,同年12月20日发出第一号密令,对苏区赤卫军的建制作出新的规定,即:赤卫军每县成立一军,每三区成立一师,每区成立一团,每乡成立一营,每营2连至5连,每连3排,每排3至5班每班10至15人。赤卫军隶属于各军区指挥,各县苏军事部长兼任赤卫军军长,党县委书记兼任军政委。在赤卫军中,每县单独成立一个半脱产的模范师,每区成立一个模范营,每三区合编为一团,每县三至五团成立一师。模范师所担负的任务:一是配合红军行动,支援红军作战:二是训练赤卫军的下级干部;三是为主力红军补充兵员。根据上述两个训令,从1932年冬开始,赣南的兴国、于都、胜利、赣县、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等县,都组建了红军补充团和赤卫军模范师、模范营。这就使苏区地方武装组织更严密、科学,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除上述地方武装组织外,赣南的寻乌、会昌、安远、信丰、赣县等边界各县,还组织了人数不等的挺进游击队,经常深入到邻近的国民党统治区域,开展游击战争,打击边界附近的反动地主武装和小股国民党军,为保卫边界苏区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赣南苏区的扩红运动和支前工作

红军在中央苏区斗争时期能不断发展壮大,重要原因之一是赣南工农子弟蹈跃参加红军,兵源充足。据统计,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赣南苏区总人口约241万人。其中参加红军的人数共33.1万。各县人口和参加红军人数为:

瑞金县: 总人口240000 人,参加红军49000人: 

兴国县: 总人口231826人,参加红军55000人 

宁都县: 总人口273652人,参加红军56304人 

于都县: 总人口344330人,参加红军67709人: 

赖 县: 总人口 159164 人,参加红军11107 人 

会昌县: 总人口240000人,参加红军38600人 

石城县: 总人口136000人,参加红军16328人: 

安远县: 总人口100110 人,参加红军12618人: 

寻乌县: 总人口 120000 人",参加红军6150人: 

上犹县: 总人口101518人,参加红军约2000人: 

崇义县: 总人口89000 人,参加红军约2000人: 

信丰县: 总人口203660人,参加红军约 10000人: 

南康县: 总人口230000人,参加红军3656 人; 

赣南苏区扩大红军,自1928年至1931年冬,主要是通过建立和扩大地方革命武装、再将地方革命武装升编加入主力红军这种形式。其间,主力红军也常常直接从地方招募革命青年加入红军。1932年春开始,由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和苏区的巩固,扩大红军工作改为有计划地动员青壮年自愿加入红军。1933年秋第五次反“围剿”开始后,又实行由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制过渡,参加红军成为每个苏区男性青壮年义不容辞的职责。

赣南苏区青壮年参加红军的革命热情确实令人钦佩。1932年1月至3月,中央苏区开展第一次扩红突击运动,江西全省扩红11833人,兴国、赣县、瑞金、胜利和永丰、公略、万泰等县,都如期完成省委下达的任务。同年5月,苏区中央局决定开展“扩红突击月”,要求江西苏区扩红5000名。随后,又将7、8、9月定为扩红冲锋季,江西计划扩红12300 名。到9月底,实际完成28690人,其中到方面军8690人,到地方武装近2万人。10月20日到12月20日,江西苏区又开展“两个月冲锋工作竞赛”,再次掀起扩红高潮。全省14个县不完全统计,两个月共扩大红军14991名。其中兴国一县扩红达2727名,名列全省第一

1933年春,中共中央局提出“创造100万铁的红军”的号召,整个苏区掀起前所未有的扩红热潮。兴国县模范师率先响应中央号召,全师5161人全体加入红军,编为红三军团第六师。这一壮举被临时中央政府嘉誉为“创造百万红军的先驱”。在他们的带动下,瑞金模范师4200人、胜利模范师2895人、博生县1700余人组成的模范师“博生团”、石城800余人组成的模范师“石城团”和于都模范师1900余人、赣县模范师1860人,均先后整师、整团加入红军。仅“红五月”一个月内,江西苏区全省就扩大红军约25000人。1933年夏,中央苏区还先后创建了苏区“工人师”(后改称为“中央警卫师”)和“少共国际师”。这两个师中,都有大量的赣南子弟。在第五次反“围剿”期间,由于红军遭受重大损失,扩红工作显得尤为紧迫,从1933年9月到1934年9月,先后5次发动扩红突击运动。每一次赣南苏区各县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兴国、于都、瑞金、西江等县,多次受到中央表扬。1934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发出“五、六、七3个月全苏区扩大红军5万名”的号召,要求红5月完成27000名,分配给兴国、胜利、博生、长胜、瑞金等每县各2000名,西江1500名,洛口、公略、石城、于都、会昌等每县各1000名。至5月底,全苏区超额完成计划,达30000人。其中瑞金1个月超过3个月计划,完成5000余人,名列第一,西江扩红3000人,超过50%,名列第二,长胜、太雷、博生、兴国、胜利、会昌、于都等县,都超额完成计划。

在扩红运动中,赣南苏区到处可以看到父母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当红军的动人场面。兴国长冈乡。青壮年男子80%去当了红军和参加革命工作。瑞金下肖区有红军家属800家,在前方的红军战士有1100余名。这个区的农民杨荣显一家,8个兄弟先后报名要求参加红军。许多十几岁的少年,也软磨硬缠地要求当红军上前线。

为了扩大红军,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努力做好慰劳红军和优待红军家属工作。1931年11月召开的“一苏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1932年2月1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执行优待红军条例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省、县设立优待红军委员会,专负此项工作。1934 年一二月间,中共中央、中央人民委员会又接连质布了《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和《优待红军家属耕田队条例》。毛泽东、朱德、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带头参加礼拜六优红劳动,帮助红军家属砍柴、耕田、挑水,促进各项优红条例都得到很好的落实。

中央苏区主力红军和地方革命武装能一次又一次打破国民党军队“围则”,一次又一次取得战斗胜利,与苏区人民群众踊跃支前分不开。红军每次作战,苏区人民都要组织各种运输队、担架队、救护队、洗衣队、慰劳队等,为红军运送弹药、粮食,抢救伤员,慰问部队,帮助红军修筑工事、侦探敌情。据不完全统计,赣南各县参加各种支前组织的共有约60万人。其中既有青壮年男女,也有白发老人和儿童团员,尤以妇女为多。1932年八九月间,红军发动宜(黄)乐(安)崇(仁)战役,宁都县动员长短夫14000多人参战支前。这年10月兴国县委统计,全县参加支前的担架队5024名,救护队2519名,洗衣队3254名,破坏队2474名。运输队6790名,慰劳队2754名,向导队1564名,全县 16个区支前群众达 24361 名。1933 年二三月红军第四次反“围剽”期间,毗邻战场的宁都东韶、肖田、吴村及黄陂、小布等地居民,不分男女老幼,自觉组织担架、救护、洗农、运输等各种支前组织,奔赴前线,其中仅担架队就有儿百人,战斗中负伤的红军伤病员全部及时抢救回设在肖田的“野战医院”。人民群众还将蔬菜、猪肉、果品等送往医院。慰问伤病员。战斗中红军抓获的16000多名国民党军俘虏,也被送到宁都苏区,得到妥善安置。

第五次反“围剿”开始后,为支援红军作战,中革军委于1933年11月4日发出《关于征调伏子担任战地运输工作的训令》,决定建立三条运输线:以瑞金、太雷、石城经建宁、泰宁至黎川为第一运输线;从瑞金、长胜、博生至广昌、南丰、康都为第二运输线:从胜利、兴国、龙岗至水丰、公略、万太为运输支线;同时划定赣县、于都、信康、安远、会昌、武平等县担任西南线运输任务。要求各县要随时准备征调侠子支前运输,任务为:石城、太雷县各4000人,长胜县7000人,博生县9000人,洛口县7000人:另外动员随红军主力行动的长伕数目为:胜利、兴国、赣县、杨殷、公略、万太、龙岗7县共4500名,西江、会品、于都3县共900人,瑞金400名。这些任务各县都如数完成

为支援红军作战,赣南人民还积极生产,节衣缩食,将大批粮食和蔬菜、日用品等红军急需物资源源不断地送往前线。1933年5月27日,临时中央政府致信瑞金、会昌、博生、石城等4县工农群众,要求4县节约5万担谷子卖给红军。这4县工农群众热烈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一个月内就完成任务。1934年二三月间,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号召开展征收粮食突击运动,到3月10日止,全苏区共收到谷子198000担,现款648000元,瑞金、长胜、洛口、西江、石城等县都按时完成了计划,博生、会昌、杨殷、太雷等县也将完成计划。1934年6月2日,正是青黄不接之时,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委员会又致信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要求紧急动员24万担粮食支援红军,分配给江西省125000担,粤赣省9000担,赣南动员区25800担,中央直属的瑞金、西江、长胜、太雷4县37700担。到7月底止,兴国超额完成任务一倍以上,瑞金、于都、博生、胜利、太雷、石城、西江、长胜、会昌、赣县、杨殷等县,都超额完成了任务,保证了红军的粮食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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