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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照章交费

浏览:次  更新:2019-08-08

       在江西省瑞金革命纪念馆,展出了一册苏区时期的账本,上面记载着毛泽东廉洁自律的感人事迹。

        1933年8月17日,毛泽东和江西军区参谋长陈奇涵一行4人,来到苏区江西省长胜县铲田区调查工作。当晚,毛泽东等人住在一所破旧的祠堂内。晚饭吃的是山芋粥、红薯,外加一盆咸萝ト干。钟赤牯执意要去弄点好吃的东西,被毛泽东坚决制止了。

        次日清晨,毛泽东同警卫员吴吉清要赶回瑞金中央政府。临行前,他对小吴说:“你按照规定去区苏维埃政府财政部结清伙食费和住宿费,我们先走一步,你随后赶来。”

       在区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工出身的老部长听说毛主席在这里住了一宿也要交食宿费,说什么也不肯收。吴吉清推辞不了最后只好收回钱,匆匆上路,追上了先行的毛泽东。

       毛泽东问他:“食宿费结了吗?”小吴吞吞吐吐地说出区财政部不肯收钱事。毛泽东闻言,大为生气,立即要吴吉清再次返回,务必将钱交清。陈奇涵参谋长眼看离开区苏维埃政府已经很远了,便笑着说:“毛主席,还是由我来办这件事吧,你们赶路要紧。”毛泽东紧握陈奇涵的手,叮嘱道:“老陈,这件事你一定要办妥。我们是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方面更要严格。”于是,在铲田区苏维埃政府财政部用毛边纸制作的账本上,便记载了这样一笔:“十八日主席毛泽东住,到还

大洋一元四角五分,陈奇涵。”

       新中国成立后,铲田区的老同志将这册保存完整并盖有区苏维埃政府财政部大印的珍贵文物捐献给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成为革命领袖廉洁自律的生动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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